9月20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四川信托官网、微信公众号相继发布《关于四川信托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在今日10时,四川信托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方式召开,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四川信托债权人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债权组均表决通过
根据《公告》,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1家,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1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279093159.68元,占该组债权总额100%。该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税款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税款债权人共1家,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1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9549725.96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该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普通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7752家,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7704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99.38%,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0498963547.95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4.49%。该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此外,表决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出资人共8家,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为3481502276.98元,占全体出资人表决权总额的99.47%。出资人组已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获表决通过。
风险化解加速
2020年,四川信托多款资金池产品出现逾期,多只产品无法正常兑付。同年12月,原四川银保监局通报称,四川信托存在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行为,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同时,四川信托发布公告称,聘请建信信托为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四川信托进入风险处置阶段。
2023年7月,四川信托迎来风险处置工作关键进展。据其发布的《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相关中介机构已完成专项尽调和评估,更新盘实了资产底数,风险处置方案已形成并按程序报送。
2023年12月,由四川两家地方国企组成的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春晓公司”)公告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合格信托受益权,并公布受让方案。
具体来看,受让方案按自然人持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本金规模分五档、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公告同时表示,受让方案依照打破刚性兑付的政策导向,兼顾公平,综合考虑投资者存续项目规模和过往收益情况,适当向中小投资者倾斜。
时间来到2024年。今年以来,四川信托风险化解进展明显加速。
2月27日,春晓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2月26日24时,已与春晓公司签订信托收益权转让合同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已达到8055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02%。
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在官网挂出公告,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同时要求四川信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同时,四川信托也在官网挂出公告,称其此前提交的破产重整行政许可申请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同意,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紧推进后续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4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4)川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并于当日作出(2024)川01破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信托有限 公司清算组担任四川信托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6月1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彼时,公告显示,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引入实力雄厚的重组方,重构四川信托的股权架构。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全面化解四川信托的债务风险,优化债务人资产结构。最终全面恢复四川信托的正常运营,彻底化解四川信托的 债务和经营危机。公告同时要求重整投资人结合四川信托的实际情况,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
一个月前,2024年8月8日,四川信托发布公告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按计划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下一步,四川信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法院和管理人持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21经济网